营改增后怎么开票?以下就是营改增后怎么开票等等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图片0]
一、开票系统可以开具那些类发票?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购发票。
二、提前购票的企业,如安装时没有读入发票,5月1日后如何读入发票?
答:5月1日后先点击系统设置模块“系统设置”菜单下的“报税盘注册”功能对报税盘进行注册,才可以读入开具发票。
三、开发票前,需要提前录入商品编码吗?
答:可以提前录入也可以在开票时手工输入。提前录入,填开发票时,“商品信息”可以从该商品编码库中选取。开票时手工输入,系统会提示对未赋税收分类编码的商品进行赋码。
四、老用户升级后,新开具发票,原商品库里的商品编码是否必须添加税收分类编码?
答:必须添加税收分类编码。
五、税收分类编码是要打印到票面上吗?
答:不打印到票面上,仅在添加商品行时要求商品必须带有税收分类编码。
六、税收分类编码自带税收优惠政策,开票软件是会自动关联,还是都靠用户自己选择?
答:自动关联,但是是否享受优惠政策及享受的优惠项需要企业用户在商品编码编辑中手动选择。
七、开票界面的购货方填写?
答:自动关联,但是是否享受优惠政策及享受的优惠项需要企业用户在商品编码编辑中手动选择。
八、发票填开时,如购买方是个人,如何填写?
答:名称处填写个人姓名或“个人”字样,“纳税人识别号”栏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地址、电话”栏处正常填写,“银行账号”栏可以不填。
2营改增后开票的技巧
1、违约金和罚款的发票开具技巧
当分包收取总包人的违约金时,则必须向总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金。总包收取分包人的违约金,则向分包人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总包从支付给分包人的工程结算款中扣下分包人应承担的罚款,则向分包人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分包工程中的发票开具技巧
一般在施工分包工程中,有四种类型的发票开具技巧。
第一、如果分包人是个人,只能到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只能抵扣3%;
第二、如果分包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只能开具建筑业增值普通发票,总包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第三、分包人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开具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总包可以抵扣进项税;
第四、如果分包人是被挂名的一般纳税人, 则总包应向被挂名方支付工程结算款并向挂名方索取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
3、沙石料的发票开具技巧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想获得沙石料的发票,必须到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沙石厂去采购沙石料,才可以获得17%的增值税抵扣。当然也可以到当地税务主管当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金,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金和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3营改增后怎么开具增值税发票
开具增值税发票离不开税控设备。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首次申请增值税发票时,主管税务机关会通知其购买税控设备,而这正是开具增值税发票必不可少的设备。这部分支出,可直接在之后的增值税税款中抵减。
购买完税控设备,纳税人还需要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初始发行,将企业信息、增值税发票种类、限额、份数、离线开票金额等信息添加到设备中。
联系税控设备公司的技术人员将增值税开票系统安装到电脑中,纳税人就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了。
[图片1]
纳税人可连接网络的电脑上开具发票,如果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在线开票,短时间内还是能离线开具一定金额的发票的。但是,如果不能尽快连通网络上传离线开具的发票,纳税人将无法继续开具发票,还需携带税控设备到税务机关进行征期报税或非征期报税后方可开票。
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注意几个事项:
1.项目齐全,开票信息与实际交易相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号、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须符合合同要求。
2.注意开票系统中的发票号码和实际放入打印机里的发票号码一致,打印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4.同一张发票上可以同时开具不同税率、不同品名,如果销售货物、劳务或应税行为的内容较多,还可开具销货清单。
4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1、哪些纳税人可以代开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因此,只有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才能代开专票,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超出营业范围的应税服务或者劳务,应当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代开专票错误能不能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二条规定,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因此,如果代开专票出现错误或者出现退货等情形,纳税人可以申请作废该专票,而且不会因此多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