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让怎么开票?以下就是销售折让怎么开票等等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图片0]
1 首先,登陆金税盘主界面,按照正常开票流程,点击发票填开按钮。
2 进入发票界面,按照折扣前开票金额填列发票信息:数量*原销售单价。
3 发票信息填列好后,点击折扣按钮,将跳出折扣信息界面。
4 在折扣框内输入折扣率或者折扣金额。此处说明一下,我们可以通过输入折扣率计算折扣额,同时也可以输入折扣金额倒推折扣率,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方式(如有的公司对此批货直接给予10%的折扣,有的公司是对此批货给予多少金额的折扣)。
5 折扣信息填列完后,点击确定,再次检查发票金额是否有误,若没有问题正常打印出来即可。销售折扣票面如下:
6 在实务中,部分开票人员在开具销售折扣发票时,选择了减少数量或者降低销售单价,只要总金额OK就行,如:合同约定销售200吨商品,含税单价1000元/吨,金额20万元,由于商品色泽原因,公司给予销售折扣1万元,有的开票人员按照190吨*100元/吨开具,或者200吨*950元/吨开具,小编认为这样是不规范的。理由:合同已约定数量、单价,若人为修改交易信息没有文件支撑,若需要修改数量、单价,建议最好签订补充协议,且若修改单价,导致销售单价大大低于市场价格,有可能迎来税务疑问。所以,还是严格按照销售折扣方式开具发票比较好。
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怎么开票
根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3销售折让红字发票账务处理
1、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发票联)和第三联(税款抵扣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图片1]
(1)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另一种情况,产品(商品)销售单价发生了变化,例如销售方与买方商量一致同意将上月发出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当上月已按原价开票,并已作账务处理和报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后,销售方本月重新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冲回多记)的账款,将变更后的合同或**附于其后。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凭证号)。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
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的凭证。
4因质量不合格发生销售折让会计处理
商品因质量问题而进行的扣款行为,属于销售折让行为,应按规定进行处理,扣款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也会遇到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问题,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2)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当销售实现的时候,分录: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当发生销售折让的时候,冲减收入,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帐款
当收回款项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