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平原则
公平性是对有关管理必须遵守的一个重要原则,任何不公的待遇将会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绩效产生重大的影响。所谓公平,就是做到相同岗位的员工如果取得相同的绩效,他们一定要获得同等层次的奖励。同样,犯同等错误的员工,也应该得到同等层次的惩罚。这就要求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要有公平的心态,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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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尊重原则
尊重是人与人之间基于价值评价而产生的一种态度和行为。尊重的方式和程度依其对人的价值如何评价为转移。人们对某人十分尊重,或一般地尊重,或不尊重,其依据是对某人的价值所作的评价不同。社会上的人,总具有一定的价值。尊重之所以能够激励人的积极性,根本原因是人的价值得到承认。从这一意义上说,尊重是人际关系的一个普遍原则,也是尊重之所以成为一种有效激励手段的客观依据。
(三)期望原则
正如马斯洛所言,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人们参与劳动,是因为期望通过劳动满足自己的需求。再根据期望理论可知,人的期望值越高,动力就越大。当第一次的期望得到了满足,员工就会设计下一个期望。正是期望使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不竭的动力。因此,企业管理中首先要运用人的期望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作为一个人力资源管理者,要能够准确地研究和发现每一个员工的期望,并据之为其设置相应的组织目标并给予鼓励,这样就做到了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的有机结合。同时,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者要结合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树立员工长远的发展目标,使员工拥有持久的工作动力和工作积极性。
(四)竞争原则
人力资源管理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主旨,必须强调管理过程的竞争性。因为只有竞争才能激发人的进取心、主动性、冒险精神和创造性思维。而这些正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所必需的心理特质。因此,人力资源管理把竞争看作是提高激励效应的推动力。
(五)奖惩原则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奖(正激励)惩(负激励)必须兼用,不可偏废。只奖不惩,就降低了奖励的价值,影响奖励的效果;只惩不奖,动辄得咎,就会使人不知所措,既不知道该做什么,也不知道不该做什么,甚至还可能由于人们的逆反心理而产生反作用,所以,必须坚持奖惩结合。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我国管理界提出了奖励与惩处相结合,以奖励为主;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这两条原则不仅在以往的管理实践中产生了重要的激励效应,在今后的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也必须坚持。管理学家米切尔•拉伯夫经过多年的研究,发现一些管理者常常在奖励不合理的工作行为。他根据这些常犯的错误,归结出应奖励和避免奖励的十个方面的工作行为,值得管理者思索和借鉴:①奖励彻底解决问题,而不是只图眼前利益的行动;②奖励承担风险而不是回避风险的行为;③奖励善用创造力而不是愚蠢的盲从行为;④奖励果断的行动而不是光说不练的行为;⑤奖励多动脑筋而不是奖励一味苦干;⑥奖励使事情简化而不是使事情不必要地复杂化;⑦奖励沉默而有效率的人,而不是喋喋不休者;⑧奖励有质量的工作,而不是匆忙草率的工作;⑨奖励忠诚者而不是跳槽者;⑩奖励团结合作而不是互相对抗。
(六)参与原则
参与激励是指管理者通过一定的制度和形式,让员工参与组织的决策、计划的制订、对某些事情的处理和对某些问题的讨论和管理。这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方式。这方面表现突出的摩托罗拉公司,员工可以通过参加总经理座谈会、业绩报告会、“大家庭”报、公司互联网页、“畅所欲言”或“我建议”等形式反映个人问题,进行投诉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直接沟通。管理层也可以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员工事务,不断地促进员工关系,创造好的参与氛围。参与的结果:一是强调当家做主精神,提高了员工的主人翁地位;二是做到群策群力,激发每个人的聪明才智,搞好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