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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找到不动产租赁如何开票

发布时间:2023-01-18 00:42:54
1不动产租赁如何开票

不动产租赁如何开票?下面是不动产租赁如何开票等等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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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按5%简易征收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回答: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按5%简易计税,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什么情况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必须身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发生以下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b、销售免税项目;

c、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d、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e、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f、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征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无形资产 ;

g、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h、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j、工商企业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如购买方要求,则销售给予开具。

2不动产经营租赁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税率11%。

(二)小规模纳税人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计算应纳税额。

二、预缴税款和纳税申报

(一)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小规模纳税人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除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外,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三、发票开具

(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三)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不动产登记费用 会计 分录如何做

不动产登记费用会计分录如何做?

1、如果是办理公司自用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其他)”科目。

2、如果是办理销售商品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入“销售费用--其他”科。

借:管理费用等--其他

贷: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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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记申请

2、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3、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4、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5、抵押合同;

6、《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7、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8、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9、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10、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4自己开发建造的不动产进项税额的处理如何

自己开发建造的不动产进项税额的处理如何做?

取得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根据以上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购进的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己开发建造的不动产如何入账?

建造时:

借:在建工程(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或

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

贷:银行存款 等

完工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在建工程 或

开发成本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开发费、建筑成本、安装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性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建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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