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的稿酬收入如何开票?下面是相关解答内容,希望对大家有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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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到税局代开即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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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杂志社向个人支付稿酬费用什么原始凭证入账呀?
个人可以去地税局代开发票。这个一般是出版社支付稿酬时直接代扣代缴了。
一般是没有直接发票的,税务局可以就已经代扣代缴的部分出具纳税证明。
2、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是按次计算还是按月计算?
稿酬所得,是以纳税人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张某当月共写了四篇文章发表,并且是分次发表的,每发表一篇文章应该算一次,既然税法规定按照每次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稿酬的个人所得税,那么张某坚持的计算方法就是对的,报社应按次计算张某应缴纳的稿酬个人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至于报社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支付稿酬,不影响稿酬的法定计算方式。
2一次性的稿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算
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所得也应纳税。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所谓“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以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生活中,稿酬的支付或取得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复杂。为了便于合理确定不同形式、不同情况、不同条件下稿酬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另有具体规定。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2]146号)
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减征30%,实际税率14%):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 =(每次收入-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 = 每次收入×
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除税率有所差别外,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和劳务所得的计税方法基本一致。
第一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步:明确税率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
例:李四一次获得稿酬收入320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32000*(1-20%)*20%*(1-30%)=3584元
又例:张某一次获得稿酬收入50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560元
3稿酬所得如何开具税务发票
个人到税局代开即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附:地税发票和国税发票的区别
地税和国税管辖的权限的不同。
国税发票主要是商品买卖,主要是增值税。
地税发票有建筑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通信业、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转让、娱乐业,主要是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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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国税和地税发票的区别方法:
购买有形商品时所得到的通常是国税发票,如商场购物发票;
购买的是无形的服务时,得到的通常是地税发票,如停车收费发票、餐饮发票、出租车票等。
一般情况下,区别两种发票,主要看发票上盖的红章,如果写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就是地税发票。
4劳务报酬个税已申报还需要开具劳务发票吗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是纳税人生产成本和管理费
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分一项劳动支出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从管理方式来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例如:某著名学者,在本校开专题讲座,由本校付给他的讲课费,就应并入当月工资收入征税。如果外校聘请他去开专题讲座,付给他一笔讲课费,就应当作为劳务报酬所得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