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如何开票?下面就是兼营如何开票等等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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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贸企业除做购销业务以外,利用自有车辆为其他企业做配送业务,收取的配送费,应该开具什么发票呢?是否应该按运输业缴纳营业税,是否可以申请让税局代开运输业发票?
【解答】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商贸企业除做购销业务以外,利用自有车辆为其他企业做配送业务,收取配送费,属于兼营运输业,应向接受运输劳务方开具运输发票(自开或代开)。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兼营的配送业务是持续的、经常性的经营业务,建议应向工商机关及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经营范围增加的变更,依法取得自开票权。
2兼营及其税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本文讨论的与混合销售和混业经营并列的兼营指上述第一类兼营,是指纳税人既经营货物销售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又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但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或营业税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且从事的营业税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增值税应税服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增值税应税事项和营业税应税事项不在同一行为中发生,是兼营与混合销售的最大区别。
兼营与混业经营的本质区别则在于,兼营是同时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和营业税应税行为,而混业经营则必须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不包括非试点纳税人)兼有适用不同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范围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不包括增值税应税应为和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兼有)。
3销售折让如何开票
1、先登陆金税盘主界面,按照正常开票流程,点击发票填开按钮。
2、入发票界面,按照折扣前开票金额填列发票信息:数量*原销售单价。
3、票信息填列好后,点击折扣按钮,将跳出折扣信息界面。
4、折扣框内输入折扣率或者折扣金额。此处说明一下,我们可以通过输入折扣率计算折扣额,同时也可以输入折扣金额倒推折扣率,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方式(如有的公司对此批货直接给予10%的折扣,有的公司是对此批货给予多少金额的折扣)。
5、扣信息填列完后,点击确定,再次检查发票金额是否有误,若没有问题正常打印出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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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务中,部分开票人员在开具销售折扣发票时,选择了减少数量或者降低销售单价,只要总金额OK就行,如:合同约定销售200吨商品,含税单价1000元/吨,金额20万元,由于商品色泽原因,公司给予销售折扣1万元,有的开票人员按照190吨*100元/吨开具,或者200吨*950元/吨开具,小编认为这样是不规范的。理由:合同已约定数量、单价,若人为修改交易信息没有文件支撑,若需要修改数量、单价,建议最好签订补充协议,且若修改单价,导致销售单价大大低于市场价格,有可能迎来税务疑问。所以,还是严格按照销售折扣方式开具发票比较好。
注意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4个体经营户如何开票
个体户凭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对方出具的《付款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
如果是开增值税发票,其方法如下:
起征点以下个体经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代 开专用发票时,按开票额缴纳税款。
因代 开专用发票已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税款。未追回的,仅就未追回专用发票以外部分免征增值税。发生代 开专 用发票预缴税款的纳税人,不适用电话申报方式。
起征点以上的个体经营户,可以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个体经营户城镇和农村非农业人口个人经营的各种小型的手工业、零售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非机动工具的运输业、房屋修缮业等。根据1981年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个体经营户一般是一人经营或家庭经营; 必要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请一至两个帮手。技术性较强或者有特殊技艺的,也可以带两三个最多不超过五个学徒。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其合法的权益受国家保护。经济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个体经营户同法人之间签订经济合同,应参照本法执行。因此,个体经营户同法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原则上也受经济合同法的调整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