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户做模具开了销项发票如何做分录?以下是相关回答内容,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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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客户做模具开了销项发票,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二、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非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等。
三、“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账户期末应无余额。
四、主营业务收入发生时是在贷方,每到月末要在从借方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结转后,主营业务收入在月末没有余额,所以就没有借贷差。累计栏填写本会计年度截止到本期的累计发生额。具体情况可以具体对待。主营业务收入可以记录本月发生额也可以设置累计发生额栏。
2关于模具发票如何入账
在新的会计准则下,模具发票计入: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一)低值易耗品的内容
低值易耗品通常被视同存货,作为流动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一般划分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
低值易耗品等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以简化核算,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单次平均摊销额。分次摊销法适用于可供多次反复适用的低值易耗品。
在采用分次摊销法的情况下,需要单独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和“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科目。
3委托加工的进项增值税抵扣问题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原来是贸易性质,现在想变为委托加工,就是采购原料和包材回来,外发给别人加工,然后收回来产成品再销售给客户。我的问题是,要不要在税局进行备案? 如果不备案的话,加工费和原材料的进项能否抵扣? 在备案之前开回来的加工费和原材料进项又能否抵扣?谢谢。
1、我认为是不用到税务机关备案,税务机关主要是征税,关键你按照税法交税,没有偷税行为,税务机关是不管你经营方式如何改变的。
2、你委托加工,你是委托方,别的企业是受托方。你购进的原材料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如果受托方收加工费的时候,给你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加工费也是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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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加工后收回的产品销售出去,要给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无论开具何种发票,都要按照不含税的价款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4、注意,如果你委托加工的是应税消费品,受托方要代扣代缴消费税的。
4设备出口如何开票
一、关于发票开具问题:
出口货物都开具出口专用发票。根据现行政策要求,出口企业凭出口专用发票向海关保关出口,但在实际中海关并没有作为必须要件。
二、关于外购设备出口享受政策问题:
生产企业享受出口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主要包括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附件4《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第二条(九)款规定: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可以视同自产货物享受出口免抵退税政策。
因此,企业只要在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出口外购的生产自产货物的设备可以享受出口免抵退税政策。必须强调的是设备是生产自产货物的。
但出口使用过的旧设备有特殊规定。
附:关于自制设备出口享受政策问题
自制生产自产货物的设备并不属于外购货物用于直接出口,理应属于自产的特殊货物,只要不属于免税或者征税的规定情形的,生产企业应该实行免抵退税。这里需要明确一个概念:经营范围是工商部门管理范围,税收上没有经营范围的概念,只对应税行为作出相应的税收处理。这里主要把握好三点:一是财务核算处理上是否真实地反映了生产组装过程,如果仅仅反映出购进货物后直接出口的物流形态,就难以证明是自己生产(组装)的货物。二是出口报关是否是按设备整体报关出口,如果是按另部件报关出口,就难以证明其设备出口,就会视为按外购货物直接出口处理,且如果不符合视同自产货物条件,就按视同内销作征税处理。三是税收筹划问题:如果产品增值特别高,可以通过“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实行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处理,但要注意政策时限的把握,避免“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而被视同内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