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旧房如何开票?下面就是转让旧房如何开票等等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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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和一手房一样,消费者都能取得法定的全额房款发票。众所周知,发票是由税务局统一印刷的,它不仅是买方合法取得该房地产的重要证明之一,又表示买卖的过程已经照章纳税,加之是办理退税及下次征税的重要依据因而就格外重要。房屋和其他商品一样,它的流转只要出让方和受让方都照章纳税,就能拿到购房发票。
	一手房的出让方就是开发商即建造商,他们的企业只要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就能为消费者开具发票。二手房的出让方如果是个人,他自己是不能开发票的,但只要他按规定交纳各项税费,就可以委托税务局为买方开具全额发票。目前,税务局对各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监管十分严格,加之房款发票是办理一手产证的必备条件及消费者开发票意识强,所以几乎所有的一手房都有发票。
	而二手房的交易,缴纳基本是个人行为。目前各区的税务局在各区交易中心都有相应的派出窗口。但由于各区交易中心办理程序不同,加之5月1日新实施的登记条例并未将发票列为交易的必备文件,所以二手房交易没发票的情形就时常出现。专家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的房产公司,并且在交易前就要对所有的交易成本包括税费有明确的认识。目前普通住宅开发票所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双方分别缴纳印花
	税为成交价的%;花园住宅开发票所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印花税为成交价的%,综合税5%,开发票工本费元;非住宅开发票所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印花税为成交价的%,营业税5%,营业税附加11%,土地增值税30%—60%,个人所得税20%,开发票工本费元。
2转让旧房扣除凭证变化如何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八条明确:纳税人按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的,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一)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二)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很清晰,根据以上规定,金穗源公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时的作价是不允许抵扣的。
	然而,《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73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
	如果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时既能够提供购置发票,又能够提供契证的,应当以发票作为扣除凭证。
3转让房屋固定资产的开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分为二种情况:销售已经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1、已经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出售时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17%。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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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所以,已经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出售时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购进时的税率17%。
	2、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对购买方而言,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抵扣相应的进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对购买方而言,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抵扣相应的进项税。
4其他个人转让非住房要缴纳哪些税
	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个人转让非住房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征收营业税。除了增值税外,个人转让非住房,还需要依法缴纳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这些税种的计算需要按照正确的顺序计算,顺序不正确,想算正确,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正确的计算顺序应该是:先是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再是印花税,三是土地增值税,最后才是个人所得税。
	“不对,凡人老师,你是不是少计了一个水利建设基金啊?”小会计甲这时突然问道。
	“没错,就是不缴水利建设基金。”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之一是: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征收。你可不是个体工商户,更不是单位,不需要计缴水利建设基金。
	“那个人销售住房是不是也要缴土地增值税呢?”
	“这个问题问得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