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债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者撤换;会计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受到错误处理的,主管单位应当责成所在单位予以纠正。接下来小编就告诉你会计人员折旧方面错帐负什么责任。
“累计折旧”科目是“固定资产”科目的备抵科目,由于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其价值是在超过一年或一个生产周期逐步消耗并转加到产品成本中去的。因此,按照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正确计提折旧,“累计折旧”科目的余额就不会出现负数。否则就是错误的。
“累计折旧”科目余额出现负数,其错误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两类:
1、因为累计折旧”科目是“固定资产”科目的备抵科目,其科目余额应该在贷方,其与“固定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相抵消得到的是固定资产净值。但“累计折旧”科目有填列在资产负债表的左方,属于该表的资产类项目,有人就误认为资产类项目的余额在贷方的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填写成负数。
2、有人没有犯上述同样的错误,但在他的会计账页上“累计折旧”科目余额的确出现在借方。这种错误的原因是,转出累计折旧时多转出了折旧额。什么情况下会转出折旧额呢,是在清理一项或一批固定资产时,要将清理的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从“累计折旧”科目的借方转出,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常理,清理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是不会大于全部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的。如果,因清理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错误地大于了全部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此时,“累计折旧”科目就出现了借方余额。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检查转出的累计折旧额的计算是否正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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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
(一)流动资金核算
1.拟订流动资金管理和核算实施办法,参与核定流动资金定额,实行管用结合与资金归口分级管理;
2.编制流动资金计划和银行借、还款计划负责流动资金调度,组织流动资金供应;
3.定期考核流动资金使用效果,不断加速流动资金调动.
(二)固定资产核算
1.拟订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划定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2.参与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及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
3.办理固定资产购置、调入调出、价值重估、折旧、调整、内部转移、租赁、封存、出售及报废等会计手续,进行明细登记核算,定期进清查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4.按制度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5.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
(三)材料核算
1.会同有关单位拟订材料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材料收发、保管和领用手续制度;
2.根据需要及市场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制定采购计划;
3.审计材料采购用款计划,控制材料采购,掌握市场价格,审查发票等凭证, 考核材料的消耗;
4.建立材料明细登记账,进行明细核算,做到账物相符,核算清楚;参与库存材料的清查盘点,对盘盈盘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后作出处理.
(四)工资核算
1.按计划控制工资总额的使用;
2.审核工资表,计算发放工资;按制度规定计提发放奖金;
3.进行工资明细核算.
3累计折旧能出现负数么
1、累计折旧余额在贷方,表现为借方数额为负数。
2、记账错误,出现贷方数额为负数;此时应当查账修正错误。
累计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累计折旧账户:
1、账户性质:资产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所提取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及固定资产的累计数额。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数额;借方记减少,登记出售、报废、损毁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现有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4、明细账户:不进行明细核算。
4单位负责人在会计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责任有
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在会计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责任有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二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