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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领会货运如何开票

发布时间:2023-01-20 07:52:23
1货运如何开票

货运如何开票?以下是货运如何开票等等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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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运输发票如何开?

一项运输业务无法明确单位运价和运费里程时,规定的“运输项目及金额”栏的填开内容中,“运价”和“里程”两项内容可不填列。

准予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仅指本通知规定的),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费金额等项目填写必须齐全,与货运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2、货运专票停用,增值税专票需要重新申请吗?

答:对于只有货运专票没有专票票种的纳税人,如果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应重新申请增值税发票票种和最高开票限额。

对于已经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的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以直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不需再申请。若企业因生产经营变化,发票份额不能满足业务需要的,可以申请调整。

3、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提供货运服务,开具什么发票?

答: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尚未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使用网络开票系统开具通用机打发票。

2如何申请开具运输业发票

必须去主管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有发票管理咨询台,提供所需要的营业相关证件,如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身份证等,当场就可以办理。

一、企业申请开具运输业发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

(二)年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

(三)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如是租用办公场所,则承租期必须1年以上;

(四)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

(五)具有自备运输工具,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

(六)帐簿设置齐全,能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发票及其他单证等资料,能按税务机关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和营业利润,并能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二、对跨省、市、县(区)设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凭总机构出具的车辆道路运输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自开票纳税的认定手续,并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3货物运输业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我公司是一家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日成立了物流份公司,组建了运输车队。请问,货物运输业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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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货物运输业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签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实际受票方及纳税人识别号、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区、起运地、经由、到达地、费用项目及金额、运输货物信息、合计金额、税率、税额、机器编号、价税合计(大写)、小写、车种车号、车船吨位、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备注、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承运人(章)。

四年后的2015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为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方便纳税人使用发票,签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在货物运输业推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并要求在开票时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运输货物信息以及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内容较多的可另附清单;从2016年7月1日起(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从2015年11月1日起)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清单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第二条“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第三条“货运专票开具问题”同时废止。

也就是说,从2016年1月1日货物运输业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不论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都应该在备注栏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项内容,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也要在备注栏注明。

4取得虚开专用发票的处理

取得虚开专用发票有恶意取得和善意取得两种情况,按税法规定应分别进行处理:

(一)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明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认定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2.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于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二)恶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

恶意取得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除依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外,还要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依法追缴税款,处以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追缴税款等行政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此,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要加以注意,避免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一是增强防范意识,积极审查发票的真实性。二是对货运单位进行必要的考察,择优选择运输企业。三是尽量通过银行账户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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