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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白个体超出经营范围如何开票

发布时间:2023-01-20 21:11:39
1个体户经营范围及开票额度

以下是个体户经营范围及开票额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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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老务的纳税人,以及以提供货物生产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除(1)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低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税法是怎样规定超范围开票的

根据2016年5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答政策组发言材料9.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也就是说,税务局是不管超范围开票的。只要有真实的业务发生,即便是超出了经营范围,也不属于虚开发票。

严格意义讲,超范围经营属于工商局监管范畴,所以最稳妥的税务局是要求纳税人首先变更经营范围,然后再开具发票,这样最为合理合法。

3从事不在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另外,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上述公司收取的加工费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一项时,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可以开具为加工费,并依法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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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长期从事该项业务,且经营范围中没有这一项,属于超范围经营,建议公司的相关人员及时到工商局去办理增项业务(变更经营范围),然后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

4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是否违法

纳税人应遵照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守法经营。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会偶尔发生一些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业务,产生增值税应税收入,那么这些超出经营范围的应税收入可否开具发票呢?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587号修改并重新公布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及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修改并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的行为。

相反,《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明确纳税人确认营业收入时必须开具发票,而不论发生的经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纳税人如果变更或增加经营业务项目,应及时到工商管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但这与“超经营范围”可否开具发票无必然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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