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如何选报适合自己的专业?
什么是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行政立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1999年,《*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它学业证书”,将自学考试制度纳入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自学考试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
认识自考:
自考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相结合的,有*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考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通过*组织的统一考试全部科目并成绩合格,即可申请毕业。自考实行宽进严出,证书*承认,学信网可查,含金量高于其他成教学历。
自考的报考对象:
*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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