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如何开?以下是有关发票等等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当开票当月作废发票的时候,可以直接将发票作废即可,当跨月以后,就只能给开具红字发票进行负数冲平。增值税专票由于有抵扣有效期限,当发票需要作废时一定尽早进行冲销,在开票系统中操作如下:
1 如果在多台电脑上使用开票税盘,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先同步税盘发票信息。发票管理——发票修复——增值税专票/普票分别修复。请注意修复选择的时间区间稍微大一点。
2 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填开"中可以选择是购方还是销方,一般情况下如果购方已经进行了抵扣则由购方开红票,未抵扣由销方开红票。我的发票未抵扣所以选择销方,录入发票信息查找到发票,并有信息提示是否可冲红。
3 系统会自动引入发票信息,需核对发票金额税额等与原发票是否一致。如果没有引入信息,可能是第一步发票信息未同步。也可手工录入信息,一定确保信息金额一致。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审核通过”可进行下一步。如果未通过需要仔细检查发票是否重复申请冲销,信息是否正确,对方是否已抵扣等。
4 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下载"界面将第3步生成的红字信息文件下载保存到电脑上,准备开具红字发票。
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票填开”中,上方导航栏“负数”——“导入开具”,将第4步导出的信息文件选中导入,导入后将票面不完整的信息(比如地址电话等)补充完整,打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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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果是普票需要红冲则比较简单了,直接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普票填开”中,上方导航栏“负数”——“手工开具”,录入原发票信息,然后开具红票即可。
7 红冲的发票和作废的发票一起留存做帐,如果原票遗失需要到主管税务单位出具证明。
注意事项:如果同时开多张红字发票,请注意红字信息下载后每张票对应一个文件,导入的时候不要重复了。
2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怎么处置
跨月的不能作废了,只能红冲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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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3跨月发票退回怎么处理
答复一: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如果购买方发现税号不对拒收的(没有认证),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销售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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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结合您的表述,购买方税号错误,认证结果为必然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因此,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如果购买方发现税号不对拒收的(没有认证),销售方(贵公司)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销售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4红字发票开具步骤
首先要注意,要等错误发票报税后才能到国税局申请办理“红字发票通知单”冲账业务(假设我公司4月份有份发票错开当月忘记作废,那么要在下月申报期远程抄报和电子申报后才能到国税局申请办理“红字发票通知单”冲账业务),需作废的发票联次要齐全,跨月发票开票系统里是不能进行作废处理的,只能通过“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账处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步骤:
第一步: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
第二步:在出现的界面上选择 销售方申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
第三步:对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申请单信息。确认无误后点“打印”,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弹出打印界面。
申请单导出:
第一步: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导出”
第二步:选择需导出申请单的月份,点击“确定”,系统会弹出该月已填开的所有红字发票申请单的明细。选择需要导出的申请单,点击“导出”,将申请单导出为xml文件。
第三步:点击“确认”后,提示选择保存文件路径,然后“确定”。
第四步:申请单导出成功后,在保存路径下找到该xml文件,将该文件拷贝到软盘或U盘,以便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由其导入该文件后开具通知单。
二、带①红字发票申请单②申请单数据U盘③对应的发票全联次④情况说明(最好写个事情的详细描叙)⑤购方拒收证明(假如对方拒收的,需要对方出具拒收证明并加盖公章)到当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红字发票通知单”申请事项。
三、根据办好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开票负数发票并进行账务冲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