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是怎样考过的? 以下是考过一级建造师的方法等等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这一门课本来应该是一门大象无形,很高深的课程,考的应该也是理解为核心。但是可惜,这门课走了一个下下路线:考背诵。管理考背诵,这可能也属于中国的一大发明了。今年可能还好一些,翻看前几年的真题,那简直是考原文。当然,理解的部分也是有的,最伤大家脑细胞的可能就是进度计划中的网络图了,攻克它,你这门课就有绝对的信心了。这门课也得听老师讲,划一划重点,然后形成框架——但是不可只看重点部分,前后文也都该补充看看,理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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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这是最重要的一门课。一般很少有人过了这科而没有过前三科的,很多人都是过了前三科没有过这一科的。第二年考这科,结果又没过。第三年归零,重头再来,何其冤枉!实务这门,知识点相当琐碎,因为它试图把某一专业的所有的东西都涵盖——虽然都很肤浅——拿市政公用专业来说,一本400多页的书,就想搞定道路、桥梁、地铁、给排水、供热供气管道、园林绿化、垃圾填埋等等专业,基本上没有人在实际工作中搞过这所有的专业。所以就靠教材了。教材高度浓缩的直接后果就是:处处都是考点。密度很大,必须前前后后里里外外的看透,才能万无一失。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这一科由于文科思维太强。所以难的人觉得很难,简单的人觉得很简单。法规考的无外乎是对法条的理解,这门课要听老师讲解,自己有时候摸不到重点,理解会有偏差。对任何一个法律关系和事件,尽量联系自身,或者想出一些有趣的例子来进行记忆,效果会很好。这门课也有部分死记硬背的,这个只有多看书,多总结,别无他法。
建设工程经济:
这一科一般人觉得是三门公共课里最难的。主要还是因为很多人看书没有理解到位。我一开始也发懵,但是后来我发现这门课的任督二脉就在第一章,就在一开始的那几个公式以及现金流量图,把各种公式及其适用模型搞清楚,基本上就OK了。大部分知识点都有例题,考题的水平基本也就和例题的水平相当。理解的时候多注意和自己生活联系,你要是想公司那些事情,你会被你自己烦死的。你就想你欠债还钱、买菜吃饭的事情就行了。第二章财务的税费那节很绕,据说只有1分。
2考过一级建造师的方法一
首先要树立信心
既然是考试,尤其是资格考试,这不是岗位有限的选拔性考试,难度有,但是有限,主要就是考察考生对基本概念、理论、方式、方法等的掌握情况,有一定规律可循。万变不离其宗,只要大家认真看书,对照考试大纲,把需要掌握的要吃透,理解的要大体记住内容,了解的需要看一看,我觉得通过不会很难。
必须要看书
对经济、法规、项目管理先通读一遍,然后有重点的看一部分。我从2009年6月份开始看书,中间有一个月整天泡在工地上,早出晚归,基本没有看书。其余时间每天晚上保证两个小时的看书时间(白天在办公室事情太多,看书根本没有效率)。我在经济和项目管理上花的时间比较多,都看了三遍以上,一些公式如现值求终值、终值求现值、到岸价、离岸价等等,必须记住,每年肯定有题。项目管理里一些基本概念性的东西,不但要理解,还要记住大体内容。这是最基本的要求。项目管理记忆性的东西比较多,有几章需要反复的看。法规也就详细看了一遍,粗略的过了一遍。实务基本上靠吃老底,看了一点点。但是实务中工程索赔、延期、网络图等,基本上每年都有题,我感觉这就是给大家送分的;至于实务选择题,这个可考的内容太多,谁也不知道考些甚么,能看就看点吧。
在对待考试的战略上,一定不要把各种培训班的押题等作为主要方向,固然有些老师能划的很准,但是不可能什么都划到,即使是划到了,你没看,也没有一点用处。另外,如果思想上抱定押题、偷题的想法,学习上就放松了,也没心思学了。前几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泄题很严重(2004、05、06每年都有,只不过不像2007年闹得那么大罢了),今年偷不到题,结果在论坛上一家人在骂出题太偏,强烈要求降分。这就是没有免费的午餐可吃了的酸葡萄心理,如果在2010年考试中还抱有这种思想,80%以上的可能通不过。我自己感觉,几年的分数在公布前已经调整了,公布后就不可能再变,如果再变那么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
要合理分配时间
自己要心里有数,哪一门最弱,应该多花点时间看书。我自己是认为经济最难,花的时间最多;项目管理记忆性的东西最多,也花了很多时间;法规最容易,即使一点书不看,也能考60-70分;实务最难考,最难复习,实际上也没有很好的办法,一个是靠平时多积累,另一个就看培训的效果和运气了。大家一定要把有限的时间分配好,因为我们都要工作,要挣钱养家糊口,不可能每天看10个小时的书。
3考过一级建造师的方法二
一、关于实务分析:
1、案例占120/160,与案例有关的内容占教材篇幅不超过100页。
2、7月以前解决案例问题,选择题放在8月份以后。
3、案例先看一级真题,后看二级真题;先看本专业,后看外专业。
4、案例务必要做一遍,让自己的答题有章法。做一遍顶的上看十遍
5、不要相信“踩点给分”,“踩点给分”只是个传说。
6、核心课程“实务”核心之所在:为什么实务是最关键的一科?
1)实务是四合一的概念
2)全科通过率完全受限于实务通过率
3)实务现在就要开始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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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还未开始复习的考生的一点建议:
如果你四门课都还没开始学习,那么我的进度建议是:
第一步:先快速浏览实务案例(真题),找出考试规律,每年案例要考的都有:《项目管理》中的网络计划和工期索赔、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法规》中的招投标、安全生产条例、保修,《经济》中的一个计算,如此等等。
第二步:再学习《项目管理》《法规》《经济》中的重要章节(注意每个章节都要边看书边做各科真题,否则看了白看),尤其是与《实务》案例有关的章节。事实证明,与实务案例有关的章节往往也是各科分数最多的章节。
第三步:回头把实务案例真题逐个作答,搞透。
第四步:其他三门的非重点章节。
第五步:《实务》的非重点章节。
三、关于“就差一门(实务)”考生的忠告:
就差一门(实务)的确压力有些大,非常同情。我的建议如下:
1、实务和三门公共课不同,不但要动脑更要动笔,除了记诵重要段落,还要多默写、比对。不动笔永远走不上正轨、把握不住答题的思路和方向。这是第一个关键动作
2、实务,先看题后看书,挑选几个重要案例(如总分包关系、监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206号建安费用组成、网络计划和工期索赔方面)背诵、默写,再根据标准答案调整,熟悉命题套路后,对这门课程的理解自然开始到位,这是寻找突破口的第二个关键动作;
3、训练答题时,就应先看小问,把不需要看案例背景的小问先根据记忆的内容做出来,然后再看背景回答其他需要用到背景素材的小问;此外,还应随时注意字迹工整、卷面整洁;具体原因不解释。
4、根据最近三年真题,大致找到重点章节重点段落。先吃甘蔗最甜的那一截,然后逐步延展到其他章节。
5、实务教材中需要背诵的重点段落,通常是那些短小精干的段落,如(1)~(3)、(1)~(5),而那些冗长的难以记诵的段落如(1)~(9),恰恰不大容易考到,具体原因不解释。
6、要想游刃有余地应付案例,这些精干段落就要准备的超多。而要想背的比别人多,就要求每一句用一个关键词代替,而不能一字不漏的背下来,要学会节约大脑容量。这是第三个关键动作。我对那些喜欢划书,一划就是三行五行的同学爱莫能助。你每个地方都要背三行五行,整本书你能背几段呢?四门课全这样划这样背,那么你可以回家了,因为你在试图完成一个人类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7、项目管理基础好,对实务帮助极大。所以在你学习实务时,需要把项目管理中与实务重要内容相关的段落看看,做些参考。但你不考这门,绝对不应该学的太细太全,那是浪费时间。四、关于复习深度不够的建议:
4考过一级建造师的方法三
一、整理
这里所谈的整理主要是指对前一阶段听课内容的整理。这个阶段不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只需要对听课的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就可以。在上课过程中,考生不一定要将老师讲授的内容全部记录下来。此时,需要借用其他同学的记录将上课中所涉及的重点、难点、重点题型的变化都归纳到一起,形成完整的听课记录。
二、精读
对考生来说,精读耗时较长。精读的效果将直接决定考生成绩的高低,所以,考生要对此高度关注。
尽管考生都是生产上的骨干力量,时间非常紧张,但是,这个重要的阶段却绝对不可以小视。那么如何精读?精读到什么程度?
这里的精读,指的是要逐字逐句地阅读教材中的文字。一般来讲,精读应该有两遍。第一遍精读要达到对每一个词汇都能够正确理解。第二遍精读要做到对教材中的文字的理解能达到一定的深度,能够找到一段文字中重要的知识点,并能读懂语句的弦外音。
(一)正确理解
所谓正确理解就是明白了文字真正的含义,真正领会语句在这里所要表达的意思。《法规》这门课不同于其它三门课,有的语句是法律上的专有词汇,而且会涉及很多外延的法律知识,要想正确理解这些语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例如,关于诉讼时效有这样一段文字:“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期间内的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时效一般可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对于消灭时效,后面进一步作了解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诉讼时效。但是,什么是“取得时效”呢?文字中没有作进一步的解释,考生就有必要查阅一下相关的资料来确认一下什么是“取得时效”了。
而在教材中,这样的类似例子还有很多,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首先一一攻克。
(二)弦外之音
所谓弦外之音就是文中所隐含的意思,弦外音很容易成为考题。要解答出这样的题型需要考生能够真正理解教材,所以,考生必须要能够真正理解这些弦外之音。
例如:《建筑法》中关于分包的规定有这样一条:“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里就有隐含的意思,从”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分包单位分成了两种:一种是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商,另一种是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分包商。显然,这两种分包上是互相排斥的,他们共同构成了分包商这个集合。对于总承包合同以外的分包商需要经过建设单位认可,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法条的原文直接得出。但是,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的分包商是否需要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呢?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建设单位没有认可那个分包商,他会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吗?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就意味着它已经认可了这个分包商。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个规定中读出它的弦外之音-所有的分包商都要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
由于法律相对于其他科目的特殊性,这样隐含着的语句在书中非常多。对于重点章节中这样的句子,需要好好体会。
(三)能够找到重要的知识点
作为考生,应该能够对知识点的重要性作出基本的判断,这样会提高学习的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