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发票的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包装物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但需要注意,如果认证后不符或因不能抵扣等原因的话,那就做进项转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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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票认证后
借:原材料(包装物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但需要注意,如果认证后不符或因不能抵扣等原因的话,那就做进项转出科目:
借: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2.未认证的发票
借: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不是则为“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等)
等到认证后再做具体的账务处理。
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自2021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1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发票认证抵扣如何做账务处理
1.认证前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里面;认证后转入“进项税额”科目,从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收到进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开出增值税发票: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销项 - 进项 = 本月应该交税金
2.交税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可以认证抵扣的,在认证相符后,同认证结果通知书一起单独存放,以备检查。年末将一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认证结果通知书装订成册,与其他会计档案一起存档。
如果收到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专用发票,或超期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滞留票。没有认证抵扣的抵扣联,也要单独保管,并在备查簿登记,以备检查。
3未认证的进项税如何做账
未认证的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在入账时可以将未认证的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里,等专用发票认证抵扣过后,再把将其从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转出转到进项税额科目里即可。
1.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未认证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应付账款--应付货款
2.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认证后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3.可在下个月再将抵扣联认证抵扣掉的,在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时,将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科目里即可,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应付货款
4.在第二个月将抵扣联认证抵扣过后,即可将待抵扣进项税转入进项税额中,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