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销项税额,或者借:应交税费-销项税额,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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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2.借: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免税农产品是指免交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免税农产品的抵扣13%则不需要,只要有普通发票即可。而且在采购的构成中非免税农产品的应交税额会流转到本环节,免税农产品由于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纳税,故在本环节不会承担上一环节的税赋,也就是白白扣除里13%的进项税。
2纳税人购买免税农产品会计分录
2021年7月1日起对增值税税率进行简并以后,农产品税率由原来的13%降为11%,同时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为了实现扣除力度不变这一政策,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了调整,增加了“加计扣除衣产品进项税额”一栏。
购入免税农产品,按收购价的87%计入成本,收购价的13%计算进项税,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购买免税农产品会计分录,整体上来说,自从税法对于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进行更改后,购买免税农产品*只需要有普通发票即可进行抵扣。在采购非免税农产品则是需要按照13%的增值税税率进征缴的。
3农产品进项抵扣计算公式
1、农产品收购进项税的计算: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3%作为进项税额。
2、具体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等{发票注明金额x(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注明金额x13%)
贷:银行存款 (发票注明金额)
3、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所以,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准予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