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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晓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特点-法律依据-特性

发布时间:2023-02-13 06:27:12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特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特点为:1.影响质量的因素多;2.质量控制的难度大;3.过程控制的要求高;4.终结检查的局限大等。这些特点都加大了建设施工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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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响质量的因素多

工程项目的施工是动态的,影响项目质量的因素也是动态的。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环节,不同过程,影响质量的因素也各不相同。如设计、材料、自然条件、施工工艺、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等,均直接影响工程质量。

2.质量控制的难度大

由于建筑产品生产的单件性和流动性,不能像其他工业产品一样进行标准化施工,施工质量容易产生波动;而且施工场面大、人员多、工序多、关系复杂、作业环境差,都加大了质量管理的难度。

3.过程控制的要求高

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序衔接多、中间交接多、隐蔽工程多,施工质量有一定的过程性和隐蔽性。在施工质量控制工作中,必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避免事后从表面进行检查。因为施工过程结束后的事后检查难以发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又被隐蔽了的质量隐患。

4.终结检查的局限大

建筑工程项目建成后不能依靠终检来判断产品的质量和控制产品的质量;也不可能用拆卸和解体的方法检查内在质量或更换不合格的零件。因此,工程项目的终检(施工验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法律依据

1、单位资质管理方面的法规

《建筑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审查制度”。《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这类法规主要内容涉及: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等级划分;明确各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确定各级企业所能承担的任务范围;以及其等级评定的申请、审查、批准、升降管理等方面。

2、从业者资格管理方面的法规

《建筑法》规定对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等。这类法规主要涉及建筑活动的从业者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注册等级划分;考试和注册办法;执业范围;权利、义务及管理等。

3、建筑市场方面的法规

这类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工程发包、承包活动,以及国家对建筑市场的管理活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国家对建筑市场管理的两个基本法律。

这类法律、法规、文件主要是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充分发挥竞争机制,保证工程项目质量,提高建设水平。例如《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就是防止恶性杀价竞争,导致偷工减料引起工程质量事故。《合同法》明文“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对违反者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直至吊销资质证书,这均是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防止因操作人员素质低造成质量事故。

3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

(1)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理化性能,结构性能,使用性能,外观性能等。

(2)耐久性。即寿命,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

(3)安全性。是指工程建成后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保证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

(4)可靠性。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5)经济性。是指工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的成本和消耗的费用。

(6)与环境的协调性。是指工程与其周围生态环境协调,与所在地区经济环境协调以及与周围已建工程相协调,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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