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的安全管理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不仅困扰着相关的施工人员,同样也会给国家、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那么工程管理人员如何尽到安全职责呢?现在,小编就整理出管理工程的相关信息。
1、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
在监理机构的各项日常管理制度中增加相应的安全监理管理制度,明确监理的管理职能和协调机制。在进行规划的编制时,我们要对其内容进行控制,并且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安全的监理的目标,对其安全的监理部门进行控制,确定其相应的岗位的职责。并且对于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发生的或是危险因素较多的施工阶段进行细则的再细化,保证其流程与目标相一致,这样可以对安全监理的工作在日后的发展中得到进一步的细化。
2、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做到事先了解
监理人员必须做好对施工安全危险源的预控和分析工作。通常,危险源不但存在于施工活动的场地,同时也存在于施工场所的周边。能否做到危险源的及时发现并解除,是施工工作能否安全进行的基础和前提。所以,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并及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尽量做到万无一失。同时,还需要进入施工现场,跟施工人员做进行交流,对于新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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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检查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安全许可证、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操作证书;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审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特别是对特种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严格办理合格使用登记手续,防止防护措施不足及带病运转使;检查施工单位的进场前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作业人员的体检材料;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2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职责的形成
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往主要是由施工企业依据国家“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在充分体现企业负责的基础上,遵循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管理机制,自觉履行对政府、企业、员工三者之间的社会责任。这—模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发挥了积极的稳定作用。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部分大中型国有施工企业在经历了减人增效,做大做强等改革改制后,实施了所谓的管理层和作业层“两层分离”。部分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利益驱动下,超越国家建筑法律法规的约束,擅自将承揽的建设工程项目(含主体工程在内)几乎全部采取了层层转包,从中获取差额利润。同时,施工企业内部原有的安全管理模式经过变迁已基本不复存在,安全机构、安全人员严重缺失,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层层弱化;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不时缺位;另外,市场恶性竞争、业主作为建设工程投资方为尽快获得投资回报和盲目削减项目投资,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往往违背客观规律一味地追求不合理的工期和低价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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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伍在经历了层层转包后更是鱼目混杂,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作业人员特别是民工得不到应有的安全技能培训,以致参与各方在缺少以人为本和谐安全理念的前提下,各类建筑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为此,国家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各类建筑安全事故发生,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把建设工程相关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从法律的高度重新加以认定,使建设工程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它与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较过去更加全面,并且第一次以法定义务形式将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当履行哪些安全职责和未履行安全职责必须承但何种法律后果都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在现阶段国家宏观政策未做出相应调整前,监理企业必须苦练内功,力求自保,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3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职责
健全工程监理的安全职责规范,实施安全责任制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来不断地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及相关行业的监理规范要求,对相关的监理职责予以细化并督促其尽快实施。在强劲有力的制度保障下,监理的工作会得到一定的监督,其工程建筑的安全意识也会不断地增强。
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的监管是整个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有效的监管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使建筑工程达到预先所期望的的效果。在施工过程中,从图纸设计、原材料的选定到分项工程的施工,熟悉并了解监控的范围及地点,每一个环节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有利于对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负责,有利于对工程本身的质量负责。
要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明确各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给每一个监理人员分配具体的工作任务,强化每个人的安全工作意识。同时,对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给予完善,使之规范化,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让监理人员在第一时间提出当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之提出整改意见,讨论后监督落实。
对监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职责培训
一名合格的监理人员离不开系统的职业培训,应该对每一个监理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在总体的培训下,针对每一个工程的具体情况也要进行一定的培训,将工程施工的技术方案及特殊性给监理人员做一个详细的讲解,让每个人对工程有个具体的感知,加强薄弱点的管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有着及时的应对措施。
监理应该对施工单位的有关方案及文件给予严格的审查
监理单位应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等给予严格的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国家或者建筑单位相关的安全工作条例。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其提供的各种相关文件,建筑人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看其是否合法有效,一旦发现安全问题或者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