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门在建设过程中如何克服一切不安全因素的科学。为了改善和优化安全管理状态,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那么如何做好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呢?现在,小编就整理出管理工程的相关信息。
强化总包单位的职能和权力,总包单位要从分包单位的选择上和经济上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控制力度,另外,还要利用社会现有的各种资源加强对分包单位的控制力度。在分包单位的选择上,总包单位要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模式即收集和建立各种分包单位的档案,其中包括该企业的资质、安全许可证、专业化程度、人员配置、机械设备配置、企业业绩和过去几年的安全生产状况等,对安全不达标、不遵守合同等有劣迹的分包单位要首先排除在外,而不是单单看分包单位的报价和领导的个人喜好。
安全生产要齐抓共管,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即:“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开工前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项目部组成的主要管理人员专业管理素质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考察或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管理答辩,全面掌握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对工程安全、质量方面的思想情况,对安全责任不明确的工长和管理人员或不按总包单位意思管理的人员在第一时间就给予淘汰,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凡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安全、质量方面的分歧或矛盾,必须是总包方说了算,才能达到令行禁止,避免出现施工过程中的我行我素而人为增加了项目上的管理难度和失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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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无序竞争,有些工程项目低价中标,安全管理投入的资金不能满足施工需要;还有一些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认识不到位,不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济的关系,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没有真正的将工程安全管理所需资金落到实处。稳定可靠的安全环境是保证经济效益实现的途径。所以,我们必须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所需资金的投入。在经济上加强控制是指:在签定分包合同时,从总造价中提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安全保证(备用)金,一旦分包单位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时,总包单位可以直接动用这笔资金进行安全整改投入,保证安全生产,而不需要得到分包单位的同意,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情况将余额的备用金返还给分包单位。
2加强劳务分包动态管理
施工承包商必须将劳务分包人员纳入施工班组、实行与本单位职工“无差别”的安全管理,建立包含劳务分包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意外伤害保险、员工体检等信息的劳务作业人员名册。
施工承包商应在劳务分包商施工作业前核查其按合同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其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满足作业要求并具备相应资格
施工承包商督促劳务分包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用工规定选派企业在册的体检合格人员,
施工承包商分包须建立劳务分包商人员名册,并将劳务分包商人员编入施工承包商班组管理,按照对本单位施工人员同样的要求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发证考勤、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指导、安全监督检查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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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作业现场所需的施工机械、起重设备由施工承包商配备并负责操作。劳务分包商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劳务作业所用的手持小型施工机具和工具可按合同约定由施工承包商提供或由劳务分包商提供,提供方对其质量和强制性检验合格工作负责,劳务分包商对使用维护负责,施工承包商负责监督管理。
劳务分包作业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含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必须由施工承包商负责编制,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办理,施工承包商负责在劳务作业前对劳务分包商所有参与施工作业的分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全分包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财力资源缺乏表现在
在全分包工程中,总包单位往往对工程款是没有绝对的控制权的,在工程款的使用上总包单位只是起一个传递的作用,这就造就了安全管理上的被动。
众所周知,安全是需要投入的,只有在达到一定的投入后才可能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而物的不安全状态正是建筑施工事故中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可以说,只要控制了物的不安全状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就会大大的降低。而现实情况是怎样的呢,在现阶段的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现象,不是这些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能被发现,而是分包方不进行投入,总包单位苦于没有资金和其他原因等只好听之任之,转而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上来控制安全事故,从而失去了控制安全事故的最好办法。
分包企业安全意识淡薄
现阶段建筑行业的全分包模式非常盛行,引起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现阶段建筑市场不规范,加之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利润逐渐降低,投标模式以低价中标为主,利润空间狭窄,总(分)包单位如果按投标要求配置人员、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利润会非常低,甚至亏本,还不如分包出去收管理费合算,这就给了分包单位机会,而也埋下了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不足,认为安全工作是总包单位的事,安全工作是表面工夫,只要和安全监督部门搞好关系就可以了,从而忽视了安全管理的本质,这就注定在安全投入上的严重不足,其中包括人力投入的不足和财力投入的不足。在现阶段,绝大多数的的全分包单位是不管安全工作的,往往由一两个总包单位的人员来管理,甚至出现身兼数职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