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建设规模逐年增加,建设项目大型化趋势愈发突出,建筑业正逐步呈现多元化、竞争激烈的格局,从而导致了建筑市场的需求变化, 现在,小编就整理出管理工程模式以及相关知识。
项目管理模式 (PM模式)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和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和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接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
在项目前期阶段,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PMC)的主要工作包括:(1)代表业主进行项目策划;(2)建设方案的优化;(3)代表业主或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融资;(4)对项目风险进行优化管理,分散或减少项目风险;(5)负责组织完成基础设计;确定所有技术方案、专业设计方案;确定设备、材料的规格与数量;(6)做出相当准确的费用估算(±10%),并编制出工程设计、采购和建设的招标书;(7)最终确定工程各个项目的总承包商(EP或EPC)。在项目执行阶段,PMC代表业主负责全部项目的管理协调和监控工作,直到项目完成。这个阶段由中标的总承包商负责执行详细设计、采购和建设工作,但PMC单位会及时监控并及时向业主报告进而协调,业主则派出少量人员对PMC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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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模式的主要特征有:通过PMC单位对建设各环节系统科学的管理,可以实现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例如通过项目设计优化,可以实现项目寿命期费用最低;通过PM的多项目采购协议及统一的项目采购策略,降低投资费用;通过PMC的管理协调,精简业主方建设期的组织管理机构,减少业主方事务性管理工作,从而集中主要精力进行决策;另外,PMC单位还可通过其丰富的项目融资和项目财务管理经验,并结合工程实际对整个项目的现金流进行优化。PM模式主要应用于国际性大型项目,适宜选用PM进行管理的项目具有如下特点:(1)项目投资额大且包括相当复杂的工艺技术;(2)业主是由多个大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并且有些情况下有政府的参与;(3)项目投资通常需要从商业银行和出口信贷机构取得国际贷款;(4)业主自身的资产负债能力无法为项目提供融资担保;(5)由于某种原因,业主感到凭借自身的资源和能力难以完成项目,需要寻找有管理经验的PMC代业主完成项目管理;(6)建设方在同一时间有多个工程在进行建设施工。
加强施工阶段的管理和控制
(1)施工质量的管理,首要的工作是按设计施工,提前对设计图进行技术审查。建设单位应随时抽查承包人是否对设计图进行了交底,检查关键部位与建筑尺寸是否按图施工,询问现场施工人员手中的资料是否完整、尤其是在有变更图纸的情况。在检查中,监理方应共同参与,这有利于从不同角度发现问题,补缺补漏。其次,应检查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问题。承包人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应依据合同向其公司法人代表发出备忘录并依合同给予处罚,并追踪材料供应商供货渠道的合法性;然后是加强工序检查,务必做到每道工序交接前有复核、有隐蔽检查,避免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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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序复核,即加大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部位的巡视检查和验收。按规范,各道工序具备隐蔽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提前24小时或48小时报送相关自检资料。但如果都采取这样的方式,有两个问题:一是工期无法保证;二是如果有问题,整改起来非常麻烦和耽误时间。因此各工序的班组应做交接验收,此时甲方和监理单位做过程巡视、平行检查就非常重要,把质量缺陷的苗头控制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大面积返工。监理是质量过程控制的主力,甲方是在监理控制的基础上对监理检查效果的检验与抽查。为此,承包人应将各工作面与工序的施工计划与进度每日报监理与甲方,方便两单位进行过程巡视与平行检查,变被动验收为主动检查。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中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观念意识落后、组织结构落后和管理模式落后。
观念意识落后
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观念意识陈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没有理解领会国际惯例的项目管理模式,依旧采用较老套的传统方法,经常导致由于不懂项目管理而造成严重合同纠纷和经济损失的现象。另一方面是由于项目管理人员过多地依赖和崇拜国外模式,机械照搬套用。
组织结构落后
组织结构落后主要表现为现行工程监理制度制约我国实践国际通行模式,不符合国际惯例,且制约了我国实践国际通行模式。现行的职业资格要求与行业实际有差距,表现为从知识体系到要求层次均显得大而全但空泛,杂乱虚假。一些执业制度很多环节存在政策脱离实际,管理组织松散,造成企业项目管理难度增大,总体实施效果差等问题。
管理模式落后
管理模式落后也是制约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主要表现为现行体制改革、法规政策与市场运行不吻合。现有的各种项目管理模式法规不健全,国家和地方有关项目管理的规定和办法也不完善,以致建筑市场的管理缺乏规范性和有序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