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着诸如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现在,小编就整理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方法以及相关信息。
施工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防范包括几个方面:
一是发包方对招标文件应严格把关,用词要严谨。
二是对工程承包方的资质审查。承包方的资质审查是施工合同签订前一项重要的工作,避免与资质不合格,行业信用度不高的承包方在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产生纠纷。同时,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合法有效项目,非法无效项目的合同签订是无效合同。因此在合同订立前应对承包方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工程项目的合法性以及该单位的行业声誉等相关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及交付履约保证金后才能签定合同,从源头上来降低风险。
三是认真阅读施工图,全力做好施工投标文件。在投标书的编制阶段,建筑业企业应首先对施工图进行会审,认真研究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质量目标是否符合业主要求、各项任务指标是否能够按期完成等等,在实际的工程项目中经常出现因图纸会审不到位,仓促投标而导致了建筑业企业的利益受损。同时,对招标文件一定要认真仔细研究,要根据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来拟定合适的投标文件,并综合之前类似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经验,做好各个细节的工作,明确好施工阶段的权责、索赔条件和工程款支付方式等等,对预期风险进行整体把握。四是选择恰当的计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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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常用的计价方式有以下三种:单价包干方式、总价包干方式,成本加酬金方式。这三种计价方式都有着各自的特点、使用范围。如总价包干方式对工期短,资金少,且技术不复杂,设计图纸稳定的工程比较的适用,如现在的比选招标。单价包干则适用于施工周期长,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多的工程,如现在的公开招投标。但对于发包方来说,不论工程大小或技术复杂与否,都希望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而施工方则希望采用可调总价合同。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手段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 施工企业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还必须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物性工作很多,要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使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第二,要建立文档系统。文档系统建立与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列入永久保存资料,从而有利于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并且为查询、检索合同条款,分解、综合合同条款等高层次服务提供方便。第三,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经济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动态管理合同履行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施工企业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在工程进展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行,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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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甲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重大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发生损失时由于法律意识差往往又不能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挽回损失。
2、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建设,合同管理比较混乱。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利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乏对合同的有效监管和控制。一般来说,施工企业对投标、签约工作比较重视,但对合同履行过程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缺乏有效管理。
3、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
合同管理是一项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目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制约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瓶颈。在很多建设项目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合同管理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业务不精通,缺少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